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6日
相关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